一、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本省行政区内的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困难残疾人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等六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000元/人。
(三)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和“江西就业之家”小程序等渠道进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管理服务平台”(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index.html/)将申请材料报所在院校初审后,由所在院校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 0790-5892553
渝水区0790-6205819 仙女湖区 0790-6859000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在校生及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人高校毕业证记录的签发时间到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不超过2周年)。
(二)补贴标准:5000元/人,同时对吸纳1人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每增加1人给予1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25000元;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用人单位只能申请一次。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办理程序:符合条件在校生的申请材料由所在学校就业部门初审公示报所在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经注册登记营业场所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村)就业之家初审公示报当地县级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个人银行账户。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1202 分宜县 0790-5892553
渝水区0790-6205819 仙女湖区 0790-6859000
三、培训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五类人员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五类人员是指城乡贫困劳动力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补贴标准:GYB培训300元/人、SYB培训1000元/人、GYB+SYB组合培训1300元/人、创业模拟实训10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网络创业培训1500元/人(含教学辅助平台使用费等)、电子商务培训8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3.办理程序:个人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由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二)就业技能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等五类人员。
2.补贴标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2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技师(二级)40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5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仅有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的按照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未达到培训期限规定学时要求但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实际培训时间,按照100元/人/天(8个标准学时)、最高不超过补贴标准的60%予以补贴。
3.办理程序:个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由培训主体在培训结束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三)岗前培训补贴
1.补贴对象:企业新录用的高校毕业生等五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了培训。
2.补贴标准:培训合格后,按照500元/人的标准予以补贴。
3.办理程序:个人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后,由企业在培训结束后,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
(四)咨询电话:0790-6736857
四、就业见习补贴
(一)见习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二)补贴对象:被认定为见习单位且实际吸纳就业见习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三)补贴标准: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补充工伤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当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在见习期内,见习单位在2025年12月31日前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且见习期满1个月但未满约定期限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
(四)办理程序:见习单位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等渠道进入“就业见习补贴申领登录,按照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就业见习补贴申报信息,按月进行线上申报。就业见习补贴按见习人员实际参加就业见习的月份计算,当月见习15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可按整月发放。
(五)咨询电话:0790-6736600
五、创业孵化基地运行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企业、个人。
(二)补贴标准:补贴标准按其每月实际费用的60%给予补贴,每个入驻实体每季最高补贴不超过1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三)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人携相关材料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经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入驻企业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或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四)咨询电话:0790-6736033
六、创业担保贷款
(一)贷款对象: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
(二)贷款额度:个人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贴息额度不超过400万元)。
(三)贷款期限:个人贷款、合伙创业贷款一轮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贷款一轮最长不超过2年,累计不得超过3轮。
(四)贷款贴息:个人贷款、合伙创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00BP;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按照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
(五)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合伙创业和小微企业携相关材料向创业项目经营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
(六)咨询电话:0790-6736033
七、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一)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元/月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3、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社区、乡镇办劳动保障站所申请社保补贴。
(二)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毕业5年内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已进行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补贴标准: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0元/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0元/月的标准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办理程序: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社区、乡镇办劳动保障站所申请社保补贴。
(三)单位社会保险补贴
1.补贴对象: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企业。
2.补贴标准:按单位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3.办理程序:用人单位向参加社会保险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
(四)咨询电话:0790-6736363
八、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毕业2年内(含毕业年度)未就业,江西户籍或从江西省高校毕业的高校毕业生。2.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到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实际在岗月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发放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三)办理程序: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采用线上(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赣服通)申请、审核和发放的方式,按照企业所在地属地原则申请。系统申请:申请人通过江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或江西政务网进入“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向本地就业经办机构提出“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的申领,按要求上传提供的材料。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 0790-5890822
渝水区0790-6222985 仙女湖区 0790-6859000
九、市外来余求职人员住宿补贴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非新余户籍且首次在新余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求职人员。2.来新余市求职,并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期间与本市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2026年6月20日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二)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求职人员按照5天标准一次性发放,每人补贴750元(150元/天×5天)。每人只能享受一次住宿补贴,不得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
(三)办理程序:采取线下申请方式,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企业所在地的县(区)人社部门提交申请。
(四)咨询电话:
高新区0790-6860456 分宜县 0790-5888695
渝水区0790-6222358 仙女湖区 0790-6859000
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补贴对象: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五类人员和职业院校学生,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补贴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具体标准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70%给予补助,但最低不少于220 元/人。对纳入当地政府重点产业中的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评定指导目录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鉴定收费标准的90%给予补助。
(三)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补贴对象携相关材料到所在地的人社部门申请。
(四)咨询电话:0790-6736857
十一、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补贴对象:在公益性岗位招用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基层非营利性单位。
(二)补贴标准:原则上不高于所在县(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单位携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四)咨询电话:0790-6736363
十二、一次性扩岗补贴
(一)享受对象:参保企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
(二)享受条件: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
(三)发放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办理流程:企业申报。
(1)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江西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s://zwfw.rst.jiangxi.gov.cn/jxrsdt/)或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提出申请,提交《江西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主动申请,申请时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明细表》《劳务派遣单位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确认函》及劳务派遣协议等材料,并按照分配明细表及时做好资金分配。
(2)审核。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审核办结。
(3)拨付。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拨付至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
(五)执行期限:2025年12月31日。
(六)咨询电话:按失业保险参保地咨询
市本级0790-6736368 分宜县 0790-5892597
渝水区0790-6222366 仙女湖区 0790-6859000
十三、市、县(区)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办事大厅 | 联系电话 |
1 |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新余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赣西大道1958号1层人社专区32-34号窗口 | 0790-6736556 0790-6736377 |
2 | 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 新余高新区就业之家 | 0790-6860456 |
3 | 分宜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开物大道288号政务服务中心 A区2-3号窗口 | 0790-5892081 |
4 | 渝水区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 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480号 渝水区就业之家大厅 | 0790-6222358 |
5 | 仙女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 | 仙女湖区管委会5号楼一楼就业之家大厅(仙女湖区就业之家) | 0790-6859000 |
十四、市、县(区)定期招聘会安排
序号 | 所属区域 | 招聘会时间 | 地 址 | 联系电话 |
1 | 市本级 | 每周六 | 渝水区仰天东大道623号市本级 就业之家 | 0790-6443870 |
2 | 高新区 | 每周六 | 新余高新区就业之家 | 0790-6860456 |
3 | 分宜县 | 每周五 | 钤阳西路分宜县人力资源市场 (老商业大楼一楼) | 0790-5880908 |
4 | 渝水区 | 每周四 | 新余市渝水区站前西路480号 渝水区就业之家人力资源市场 | 0790-7103738 |
5 | 各级就业之家及基层社会保障服务站(所),工作日均受理劳动力免费求职业务。 | |||
(信息来源: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